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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第一 次 污 染 源 普 查
工 作 简 报
(第6期)
浙江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007年10月25日
★ 浙江省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场会暨瑞安市试点工作总结会议
2007年10月19日,浙江省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瑞安市召开了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场会暨瑞安市试点工作总结会议,近300位来自全省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分管局长及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环保局副局长吴玉琛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至此我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瑞安市试点工作自2007年7月份开始,10月上旬全面结束,作为全省乃至华东地区唯一的试点城市,瑞安市在3个多月的试点工作中,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自始至终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办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部署,从机构建立、宣传发动到人员选聘培训、入户清查调查的各个阶段,模拟污染源普查全过程,把握每个环节,为正式普查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多次获得国家普查办的肯定与表扬。
吴玉琛副局长指出要以试点工作为起点,扎实推进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各地要尽快落实普查机构和人员,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经费;倒排计划,年前加快推进清查登记、确定普查员数量、准备普查师资力量培训、重点污染源和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监测等各项工作;鼓励各地试点先行,为全面开展普查打好基础;广泛宣传,营造普查良好地氛围。
会议传达了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会议精神,总结了瑞安市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经验,掌握了全省各地普查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为全省深入开展此项工作夯实了基础。
★ 浙江省污染源普查清查软件公布并试运行
日前,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清查数据录入软件已公布并进行试运行,各级普查办可到省环保局门户网站“浙江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栏目中下载附件,并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省污染源普查办。
★ 浙江省确定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计划
近日,浙江省污染源普查办按照国家污染源普查方案要
求制定了《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计划》,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实施计划,认真扎实地做好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各个阶段工作,确保本地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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