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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顺利召开
2007-08-28
     
 

浙江省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

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顺利召开

816,浙江省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杭州召开。省政府副省长、领导小组组长陈加元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徐震主持会议。领导小组成员、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11个设区市分管市长和环保局局长,普查试点城市瑞安市市长和环保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浙江省环保局局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戴备军局长首先介绍了近期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和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强调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市领导、环保局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各地一定要实事求是,如实搞好普查工作。省环保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玉琛就省普查方案作了详细说明;省统计局局长金汝斌、省农业厅副厅长朱志泉分别发言,表示全力支持搞好普查工作。试点城市瑞安市市长蒋珍明发言,表态将按时保质完成普查试点工作。

陈加元副省长充分肯定了各有关部门的前期工作。同时,就如何做好普查工作强调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各级政府要把普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时间安排、统一操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普查工作。要抓紧建立健全普查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规则和工作责任制,抓紧从环保、统计、农业等部门的机关、事业单位中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骨干参与普查工作。

二要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省环保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单位分管领导要主动承担责任,切实履行职责。

三要加快进度,保证质量。要按照国家要求提前安排,尽早启动,加快进度,力争在今年9月底之前完成瑞安市的普查试点工作,在2008年上半年完成全省普查主要工作内容。在普查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地反映全省污染源情况。

四要保证经费,专款专用。污染源普查资金主要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各级财政要加紧核定普查经费,抓紧拨款到位,省财政厅要对财政困难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同时要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五要搞好宣传,抓好培训。要分别针对各级政府、普查相关部门人员、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大众三大对象,在普查的不同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要求,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普查、参与普查,为普查的顺利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要强化考核,加强督查。要将普查工作纳入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严格考核。省普查办要加强对各地普查工作和普查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落实普查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狠抓工作落实。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普查工作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对普查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进展缓慢的地方要督促改进。出现重大差错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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