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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工 作 简 报
2007年第5期
(总第5期)
辽宁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 辽宁省污染源普查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火热进行中
◆ 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农业组
◆ 省普查办汇编并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总结文集》
◆ 广泛征集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短信
◆ 地方动态:营口市编印该市污染源普查重点源监测工作方案
辽宁省污染源普查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火热进行中
随着全省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不断深入,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以及清查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污染源普查工作正从政府行为转向企业甚至是全民行为。在国家宣传活动尚未全面开展的情况下,为了给我省清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普查办与宣教中心联合举办了“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活动通知分别刊登在群众参与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东北新闻网和辽e网等知名媒体,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从而提高社会各阶层对我省污染源普查这一民生工程的认知度。与此同时,华商晨报也配合我省的污染源清查工作,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连续报道,分别以国务院决定开展污染源普查的相关规定及辽宁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等内容为主要宣传点,并在每期新闻中都链接了竞答活动的有关通知,使有奖竞答参与者众多,收到了很好的普查宣传效果。
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农业组
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关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设立农业组及有关情况的通知》(普查办函[2007]6号)要求,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农业组。农业组由省农委牵头,动监局、海洋与渔业厅等部门参与,省农委副主任敖凤玲任组长、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卢江宁及省动监局副局长张喜凡任副组长,省农委农业环保站副站长黄毅、省海洋与渔业厅处长李长义及省动监局畜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郑林为成员。农业组办公地点设在省农委农业环保站。
汇编并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总结文集》
自国家普查办10月13日-14日在重庆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后,为方便各市学习试点地区的宝贵经验,省普查办编印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试点总结文集》,要求各市一定要高度重视试点成果,仔细研读总结文集,分门别类地进行研究、分析和梳理,特别是对工作规则,技术规范提出的建议,报表的解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内容,要进行认真学习和探讨,充分发挥国家的试点作用,结合我省各地的情况进行推广,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广泛征集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短信
为营造污染源普查氛围,更好的开展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省普查办于9月下旬印发了《关于征集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短信的函》,特向各市环保局普查办征集有关污染源普查宣传短信。目前各市已提交短信100余条,省普查办正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筛选,获选的优秀短信预计将在11月底通过省内移动及联通等短信平台进行广泛发布。
营口市编制并印发《营口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重点源监测工作方案》
为确保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的有序进行,强化监督,保证污染源普查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营口市编制并印发了《营口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重点源监测工作方案》(营环发[2007]第90号),标志着该市的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进入了全面、深入阶段。
《方案》明确了普查监测任务,确定了监测对象,规范了分析方法,并由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立即着手实施重点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同时,为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营口市环保局还将对各市(县)区的监测进度和监测结果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监测先行”为该市下一步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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