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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工 作 简 报
2007年第4期
(总第4期)
◆ 辽宁省普查办召开污染源普查第一次工作暨培训会议
◆ 赶进度,争时间,辽宁省制定清查工作方案
◆ 辽宁省危废管理中心紧锣密鼓开展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 大连市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努力推进普查工作进程
◆ 丹东、盘锦两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迅速
辽宁省普查办召开污染源普查第一次工作暨培训会议
2007年10月10日-12日,辽宁省普查办组织召开了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一次工作暨培训会议。参会人员有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环保局王秉杰局长,省环保局杨哲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环保局宫洪波局长助理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辽宁省环保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协调小组成员、各市环保局主管局长、普查办负责人及技术骨干百余人。国家普查办赵建中副主任和技术组毛玉如博士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环保局宫洪波局长助理主持。国家普查办赵建中副主任介绍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国家的总体进度安排和要求。会议在听取了各市普查办的工作汇报之后,省普查办高奇星副主任部署了下一阶段普查工作任务,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环保局局长王秉杰做了重要讲话(讲话原文另发)。随后进行了污染源普查相关技术规定的授课培训,并取得了非常好的培训效果,为各地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
赶进度,争时间,辽宁省制定清查工作方案
随着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全省普查基础资料库已完成,辽宁省具备了开展污染源清查的基本条件。为保证在11月底能完成任务繁重的辽宁省污染源清查工作,省普查办从实际出发编写了“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方案”。目前,已将方案印发给各市,并要求各市尽快开展清查工作。
辽宁省危废管理中心紧锣密鼓开展污染源普查
危险废物产生系数前期研究工作
为了进一步摸清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底数,配合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从全省2000多家产废企业中筛选出危险废物产生量占全省总量四分之一的11家大型炼油、石化、化工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系数前期研究工作。研究结果对下一步的污染源调查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对污染企业申报数据能够起到核实和校正作用。由于这项研究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得到了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肯定。
此外,为了配合普查工作,省危废管理中心又启动了新的申报登记信息软件系统,为下一步危险废物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大连市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努力推进普查工作进程
自《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下发以来,大连市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国家普查办技术方案及政策尚未完全出台的情况下,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做了大量的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截至目前,大连市政府印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大连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8月份,召开了普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印发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的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编制的普查经费预算已上报市政府;为保证普查质量,大连各级监测系统已按大连政府4月初印发的《大连市污染源普查监测计划》进行监测工作;另外大连市普查办从五月份开始多次在大连电视台、电台及各大报纸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了污染源普查的宣传活动,营造出良好的宣传氛围,使普查工作深入人心。
丹东、盘锦两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迅速
自《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下发以来,丹东、盘锦两市积极运作,分别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其中丹东市政府还在9月4日召开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县(市)区尽快制定普查方案,对辖区内普查工作分阶段进行详细安排部署。目前,丹东市各县(市)区已经全部成立了普查工作机构。
两市还完成了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普查专项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以及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其中丹东市财政局已及时拨付了启动资金,保障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元宝区、振安区、开发区、东港市等地已将普查方案印发到各部门。
另外,盘锦市已着手开展污染源清查工作,市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密切配合,初步确定了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近期将对其进行归类建档、登记造册;盘锦市还开通了盘锦市污染物普查专题网页,并设专人对网站进行维护;即将全面开展普查员的选聘及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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