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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工作简报第二期
2007-09-20
     
 

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工 作 简 报

2007年第2

(总第2)

辽宁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

◆ 国家普查办领导来辽宁调研考察

《辽宁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总体预算方案》基本编制完成

◆ 省核安全局制定辽宁省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方案

◆ 辽宁省普查办要求各市尽快成立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

国家普查办领导来辽宁调研考察

200772527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朱建平副主任一行三人莅辽调研指导工作。考察期间,辽宁省环保局王秉杰局长、王治江助理巡视员、宫洪波局长助理与调研组同志进行了座谈。辽宁省环保局污染源普查协调小组的相关成员也参加了座谈。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高奇星副主任就辽宁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汇报。朱建平副主任对我省的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给予肯定,并就普查方案、经费、技术及培训等问题进行了答复和指导。会后,国家污染源普查办一行前往沈阳市考察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辽宁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总体预算方案》

基本编制完成

辽宁省普查办在收到国家普查办下发的《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的通知》(国污普办[2007]1号)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我省普查经费预算方案的编制。通过征询省统计局及各相关部门意见,从工作经费、监测、培训、宣传、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编制了详实的《辽宁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方案》(除农业组普查经费预算外)。

另外,省污染源普查办还就农业组普查经费预算方案的编制多次与省农委、省海洋渔业厅、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目前,省农委、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已经完成了预算方案的编制。

省核安全局制定辽宁省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方案

为落实我省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的普查工作,根据《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监测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我省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的实际情况,省核安全局制定了《辽宁省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方案》。该方案包括: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的目的、对象、范围、技术路线和步骤、普查的组织及实施等内容。为了更好地开展普查工作,省核安全局成立了以王仁科局长为组长的辽宁省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市环保局相关部门开展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的普查工作。

辽宁省普查办要求各市尽快成立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确保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普查办于2007731下发了《关于尽快成立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的通知》(辽环函[2007]201)。要求各市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成立本地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机构;制定普查工作方案;申请普查工作经费;安排好普查工作人员的抽调,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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