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市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 |
| 2008-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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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29日,南通市污染源普查办抽调3人,聘请行业专家3人,各县(市)、区普查机构各抽调一人(三区参与县市抽查,六县参与三区抽查)组成普查核查小组,对全市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及数据审核进行了质量抽查。此次核查技术路线按照国家要求,以各县(市)、区抽查样本,随即抽取工业源不少于20个,生活源不少于50个,对六县(市)三区共抽取了259家工业源,450家生活源,采取资料查看与现场询问相结合、书面材料审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填报质量核查,并核查了“四本”台帐的建档情况。现场核查情况:六县(市)普查表格都实施了“四级”审核。其中,海安和如东已全面通过“四级”审核,信息较完整、测算较准确,逻辑性较强;如皋、通州、海门和启东已80%—95%通过“四级”审核,数据录入也在同步进行,但三区“四级”审核尚未到位。总体来讲,普查表格填报质量尚未达到国家质量考核的合格标准(普查指标漏填率﹤1%,普查指标填报差错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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