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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第10期
2008-03-12
     
 

江苏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 作 简 报

10

(总第10期)

江苏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全省环保局长会议部署污染源普查工作

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在扬州召开

常州市明确污染源普查工作小组工作职责及名单

扬州市多渠道、多方法加强普查宣传力度

镇江市顺利完成市级污染源普查技术培训工作

 

全省环保局长会议

部署污染源普查工作

200811617日,江苏省环保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环保局长会议。 会议指出,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十一五”期间环保部门最大的一项基础工作。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一定要精心组织排污单位填报好普查登记表,做好普查数据的录入、审核等工作。要精心选聘普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对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普查任务。

 

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动员

暨培训会议在扬州召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今年14日召开的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200811314日,江苏省农机局在扬州市召开了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全省各市分管局长、管理处长、各县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骨干及部分专家代表共计约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全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各市、县普查业务骨干进行了普查方案、技术规定及表格填报等业务培训,同时对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江都市就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办公室农机组组长、省农机局副局长王勇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省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从准备阶段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并就普查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认清形势,把握机遇,趁势推进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三是落实任务,扎实推进,全面开展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四是强化领导,营造氛围,确保农机排气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常州市明确污染源普查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及名单

2008年伊始,常州市成立了由环保局局长周斌为主任,李金玉副局长、农林局李昙云副局长为副主任的常州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的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同时,将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以及57人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通知了普查办各成员机构。

常州市的做法值得肯定。当前污染源普查工作已经进入清查的关键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建立有效的联系制度,确定普查工作相关成员的职责和联系方式,是普查机构建设当中重要的一部分,是快速、有效开展普查工作的必要前提,也是各普查单位的当务之急。

 

扬州市多渠道、多方法

加大普查宣传力度

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全民环境意识的提高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扬州市确定了污染源普查的宣传方案。在2008年全面普查阶段,扬州市将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宣传栏、宣传橱窗开展普查宣传;编印《扬州市污染环境源普查宣传手册》,制作宣传单、宣传标语、宣传公益画等;动员企业、学校、街办、社区等各级各类组织利用自身的黑板报、墙报、专栏、宣传橱窗等开展普查宣传;做到电视荧屏有普查新闻,城镇有宣传横幅,社区有普查海报,城区街巷有宣传标语;并向广大普查对象宣传普查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让普查对象了解怎样依法配合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有效;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在入户调查时,要做好宣传工作,把国家的政策讲清,把要求讲明,解除个别对象的思想疑虑;跟踪报道污染源普查现场的情况,并进行现场采访。

 

镇江市顺利完成市级污染源普查

技术培训工作

为做好污染源普查人员的培训,镇江市污染源普查办于200811315日在镇江市委党校举办了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各辖市(区)环保局分管局长、污染源普查指导员、各乡镇污染源普查技术骨干共计165人参加了这次培训。

为提高培训质量,取得实效,聘请参加国家和省污染源普查技术培训,通过考核的市和辖市污染源普查办的技术骨干授课,对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详表和简表的填报技术规定,以及排污系数、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进行讲解,重点培训普查办法、工作程序和质量控制。

通过此次培训工作,各污染源普查人员提高了认识,对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掌握了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详表和简表填报、排污系数、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的相关知识,为镇江市污染源普查进入下一阶段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送: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联络员,省环保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省辖市、县(市、区)环保局、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共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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