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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省 污 染 源 普 查
工作简报
(第二期)
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成立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的精神,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13号),成立了吉林省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由矫正中副省长任组长,吴佩军副秘书长,环保局王国才局长,统计局姜国均局长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省环保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为省环保局规划处闫海山处长,办公室负责污染源普查的组织指导工作。
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成立
近期,吉林省环境保护局下发了《关于成立吉林省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成立了吉林省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普查工作办公室是吉林省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督查各地的普查工作。其主要职能是组织拟订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拟订全省污染源普查行政法规;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对各市(州)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向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并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发布普查数据;承办吉林省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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