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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
简 报
第5期
安徽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6月19日
省环保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污染源普查工作
6月18日上午,省环保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由刘庆强局长主持,全体局级领导和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普查办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前期工作情况汇报,讨论了《安徽省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全省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方案》,研究提请召开省政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会上刘庆强局长充分肯定了普查办前期开展的工作,并就近期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我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在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保持高度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必要的细化与分解;二是把握好召开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的时机,使污染源普查工作更系统、更连贯;三是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关于普查经费由各级财政负责分级承担和省级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支持的要求,认真做好省本级经费预算;四是农业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和说明由省农委编制,然后由普查办汇总纳入总体预算中;五是拟提请省政府于7月份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普查办到省财政厅、省农委、省统计局协商污染源普查工作
2007年6月14日下午,省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副主任何乔、汪国良来到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就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进行协商讨论。
在听取普查办介绍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总体安排和国务院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关于普查经费预算编制、使用范围后,经济建设处朱处长表示,按照国务院要求和全国统一规定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意义十分重大,省财政厅及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普查方案的规定,认真做好普查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我们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经费预算上给予大力支持。
2007年6月19日下午,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何乔副主任到省农委环境保护总站,就两部门联合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的农业源污染普查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达成初步意见:由省农委环保总站和省污染源普查办共同负责农业源污染普查工作;由省农委环保总站抽3-5人成立农业源污染普查组;农业源污染普查组负责拟订全省农业源污染普查方案和农业源污染普查经费预算;成立农业源污染普查组的情况由省普查办报国家普查办。
省农委环保总站站长石润圭、副站长黄文星表示,省农委对这次普查工作高度重视,要求环保总站认真配合好省污染源普查办,牵头做好农业源污染普查工作。目前,他们正在按照前不久在甘肃省永靖县召开的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会议的要求,编制普查方案。
2007年5月17日下午,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何乔到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就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征求意见。
何乔首先向省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高亳州处长介绍了国家和省里开展污染源普查的背景、目的、内容、步骤等基本情况和全国环保系统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以及省普查办已经开展的一些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简述了下一步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初步安排。
高亳州处长在听取介绍后表示,省统计局作为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对污染源普查工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而国民经济核算处一定会尽全力配合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高处长还对污染源普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一是在组织污染源普查人员培训时要分层次进行,要区分普查员的培训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重点应放在普查指导员的培训上来;二是开展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不宜太早,若开展培训太早,参加培训的人员易调整,培训的有关知识会有所淡忘,不便于开展工作;三是这次污染源普查的难点在农业污染源普查和生活污染源普查,一定要想办法克服这两个难点;四是根据国家的安排省里不进行污染源普查试点,但普查办一定要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先行调研工作,这样能发现一些问题,便于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注意并灵活掌握普查方法;五是建议增补安徽省调查总队做为这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
报:国家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发:各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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