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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工 作 简 报
(第四期)
审议《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
2007年5月9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玉庆同志主持会议,审议《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司及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领导和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普查办农业组组长刘宏斌就《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目的、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方法和内容、普查规模、质量控制、进度安排等进行了汇报。与会代表就技术规定的形式、内容、成果表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王玉庆同志充分肯定了农业组的前期工作,认为技术规定框架完整,思路明确,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过研究讨论,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第一,技术规定还需进一步精简、明确、完善。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中已经明确的内容可以不再重复。要明确界定本次普查中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的规模;要明确表述种植业污染源中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种类;要对农业污染源普查的最终成果有所表述。
第二,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量非常大,必须把握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好计划,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考虑到农村生活污染源的分散性、复杂性和严重性,农村生活污染源不作为全面普查的内容,可选择敏感区域、重点流域开展典型调查。
第三,农业污染源普查要在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由农业部牵头,农业、环保部门要共同参与,充分发挥两个部门的各自优势,调动两个部门积极性,普查数据统一发布。考虑到普查任务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建议由农业部牵头,国家环保总局配合,双方联合召开一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详解《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启动一批农业污染源普查试点。
第四,修改后的《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将分别报送农业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若无意见不再开会讨论。5月中下旬将由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后发布实施。
省级统计局污染源普查工作职责通知下发
2007年5月8日,国家统计局、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关于省级统计局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级统计局:第一,根据省级政府的要求,指定一名局领导参加本省(区、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处级干部参与本省(区、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工作。第二,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参与本省(区、市)贯彻执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实施方案和有关具体政策。第三,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做好普查所需资料的提供和有关资料的衔接工作。第四,参与普查相关数据的核定和普查结果的分析和资料开发工作。通知还要求各省级统计局和环境保护局(厅)应加强联系和沟通,相互配合支持,保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顺利进行。
全国环保系统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召开
2007年4月27日-29日,环保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环保系统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会议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王玉庆同志主持,周生贤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环保局有关负责同志及其普查办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会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传达、学习曾培炎副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王玉庆同志在开幕式上简要回顾了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工作,传达了曾培炎副总理的讲话精神,介绍了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主要内容。
曾培炎同志讲了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提高对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第二,明确污染源普查的目标和任务。第三,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几项主要内容:
1、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方案》和工作安排,修改后由国办印发。2、原则同意制定污染源普查的行政法规。3、要求加快普查工作的进度,特别是后期工作进度。4、领导小组增加了公安部。5、进一步明确中央对中西部困难地区的普查经费给予补助,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进行补贴。其他关于普查的任务、普查的监督检查,都提出了原则要求。
二、明确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会上周生贤局长对全国环保系统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做了动员部署,要求各地按照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第一,要深刻领会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清醒认识污染源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正确把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有利形势,切实增强搞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要明确任务,把握工作进程,确保数据质量,加强现场监测,做好试点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扎实推进,积极稳妥的作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三,要强化领导,尽快落实普查的机构、人员、经费,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强化监督,扩大宣传,营造氛围,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传达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周生贤局长指出,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就节能减排做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概括起来,有6个明显特点:一是从国家战略层面研究环境问题,把环境保护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二是从生产和再生产全过程研究环境问题,体现了理论创新成果;三是从管理层面进一步加强节能环保工作,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四是从增加投入上支持节能环保工作,为节能减排提供硬件保障;五是从方式上采取大工程带动快治理模式,标志着节能环保又一次大提速;六是从全民动员的广泛性上部署节能环保工作,促进公民的参与和监督。各级环保部门要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通过抓落实、抓实干、抓细节、抓基层,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减排形势的根本好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四、学习理解《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研究讨论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普查表格
国家环保总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陈斌主任向与会代表作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编制说明,普查工作办公室监测技术组景立新组长介绍了工业、生活污染源普查表格及编制说明。
与会代表通过自学、分组讨论等方式,学习掌握了领导讲话精神和普查方案,并结合各地实际就普查组织机构、部门协调、内容和技术路线、普查表、数据软件、试点动员、经费、培训、宣传等方面提出很多有益的建议,主要是:
1、 关于组织机构、部门协调。尽快印发《普查条例》,普查过程中应强调政府责任,整个社会的责任。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各部门的资源和积极性,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希望在国家层面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便于上行下效和给地方提供一些条件。
2、关于普查内容和技术路线。建议突出重点,目的明确。具体问题主要有:(1)工业源中以物料衡算法、排污系数法和监测方法填报的数据,不一致时,如何校核,应有统一方法和规定。(2)简化普查表和表中相关指标,例如在线监测中指标少,而普查表的要求多,监测数据难以完成填表要求。(3)农业源普查指标中有总铜、锌,工业源是否也应有。(4)氟化物是否应在砖瓦行业中考虑。(5)应考虑普查后污染源动态数据管理。
3、 关于宣传交流。从现在开始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央视做大规模高频次的宣传,形成声势,尤其是让领导干部和公众们知道。要加强调研、交流,多开一些会。网站内容要丰富和及时。加强表彰奖励工作。
4、 关于普查培训。培训工作不用搞的太细,国家负责培训省一级的骨干和师资,各省负责市县区。试点开始前的培训要让省里提前就参与。普查办应加强对地方普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国家可以直接派人到省或大区去培训。表格和软件的培训时间和内容要合理安排。
5、 关于经费问题。普查工作量大,经费测算困难,要尽快落实经费,建议制定预算依据与标准,便于各省申请经费。能力建设经费应尽快下达,安排经费的时候考虑各地区的实际。
6、 关于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应尽快开展提前完成,及时向各地通报情况。试点单位不一定所有区县、四类源都试,可以有选择的进行,建议11个地区分开来分别试。今年做试点能为明年留下什么资料,要讲效益(企业名录、工艺、经验)。建立试点单位的联络交流机制。开发区环保局与市环保局是平行的,包括农村,怎么进行普查应有明确意见。
全国环保系统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是环保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向全系统进行动员部署,具体安排普查工作各项任务的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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