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全军环办:
为落实《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有关 “普查资料档案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中产生的文件、表册、音像等资料的管理工作,定于2008年5月8-9日在北京举办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培训班。请组织选派相应人员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08年5月7日全天
二、报道地点:北苑宾馆
三、培训内容:解读《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污染源普查文件材料归档整理方法》。
四、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全军环办档案室、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各1人
(二)各地级市环境保护局普查办1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国普查工作办公室 刘艳青 吴彩霞
联系电话:010-84665175 66556273 传真:010 84665183
北苑宾馆: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双营路12号
联系人:崔瑜1391180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