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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坝(库)是否属于废水处理设施? [2008-05-28]
有关电线电缆产排污系数使用的补充说明 [200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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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第30期 [2008-05-20]
新疆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第29期 [2008-05-19]
山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第10期 [200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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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信息 第8期 [2008-05-16]
一个工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处理本单位污水,G105表污染物量的如何填报?G103表该企业的污水排放量统计如何填报?
2008-05-28
     
  问:一个工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处理本单位污水,G105表污染物量的如何填报?G103表该企业的污水排放量统计如何填报?
  
  答:废水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如果受委托单位是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则污染物的产生量等于排放量,填写在本单位普查表;如果受委托单位不是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而是废水与本企业废水类型相同的企业,则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的各自填写本单位产生的废水量和污染物量,废水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量可通过废水比例或者采用产排污系数测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量,填写在各自单位普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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